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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第1页)

这一次我们将会回到远古时期,见识一下我们的老祖宗。

见识一下被猪脚提醒学会冶炼青铜,最后提着青铜轩辕剑的黄帝把骑着大熊猫手持两柄石斧的恶霸蚩尤打的狼狈逃窜的故事,见识一下炎帝的老奸巨猾,见识一下刑天如何被黄帝砍掉脑袋之后还能战斗的故事。

看看夸父一族是如何背着猪脚追日的,看看炎帝的女儿是如何被猪脚忽悠着填海的……

看看我们的先祖是如何在野兽横行,毒虫肆虐的世界里求活的,

看看猪脚是如何看着中华文明是如何一点点诞生的。

看看仓颉造字的时候猪脚是如何吹喇叭的。

见识一下猪脚如何为了活下去尝百草的故事,看看猪脚是如何开启我大中华什么都吃的习惯的……

总之,文明在某一个清晨……就突然出现了……

为什么要写洪荒呢,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写唐朝被骂看了我的书犹如十万匹草泥马呼啸而过,写宋朝,骂我甘心当人家的狗奴才,写汉朝,说猪脚面对汉武帝刘彻的时候就该抢走阿娇,蹂躏卫青,脚踩霍去病,不该俯首做小。

写明朝——卧槽,我发现这就是巨大无比的泥坑——

写清朝?这辈子都不会碰的题材,

真的想写五代十国啊,可惜,没读者看,写了还有限制。

三国大爱,可是,写三国的书多如牛毛,我查了一下,四千多本,娘的,恐怕赤兔马都被穿的千疮百孔了吧。

所以,咱写洪荒,那是一个没有历史考证的时代,总不会再有人骂我篡改历史了吧?

咱老老实实的用现有的神话传说写一本真正的洪荒历史这总成了吧?

在这本书里面,皇帝就是一个强壮的人,蚩尤就是一个骑着熊猫装逼的恶霸,炎帝就是一个喜欢挑拨两个年轻部落首领火并的老银币。

刑天就是一个喜欢暴打不平的二杆子,夸父一族就是一群身高两米以上的人组成的族群,精卫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孩子。

猪脚就是一个做梦都想回到后世继续享受文明成果的家伙,为了能让自己过得舒服一点,他必须自己找食材,自己找茶叶喝,自己酿酒,酿酒不成就做醋,做酱油,为了一口吃的,他绞尽脑汁,历经千辛万苦。

在这个世界里做皇帝?

你可算了吧,做皇帝那有捉一些野猪慢慢圈养,最后驯化野猪,再把猪阉掉,最后落得一碗红烧肉来的实在啊。

以上,就是这个故事,我们在苦难中寻找阳光,在困苦中露出笑脸,在于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寻找到我们至高无上的位置。

另外,求票啊,这可是明天下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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